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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须知

时间:2019-06-20 14:0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     一、我院为专科医院,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不用选择定点医院,持社会保障卡可直接就医,发生的费用可按医保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首次门诊就医前需持社会保障卡前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基层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转诊成功后来我院发生的费用可按医保报销。如未首诊转诊就医,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三、来我院就医时,参保人员须持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及《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

      四、新参保人员未发放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丢失补办期间,持《新发与补(换)社保卡领卡证明》(即“临时就医卡片”) 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

      五、工伤患者就医须持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和《工伤证》,在我院就医方可进行实时报销。我院不是工伤定点康复医院,工伤患者在我院进行的康复治疗项目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社会保障卡启用后,参保人员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过起付线后只需交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

      七、因急诊未持卡、保险欠费、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时,参保人员需现金垫付全部医疗费用,就诊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或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八、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实时结算只针对住院发生的费用,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持异地社会保障卡不能享受实时报销。

      九、如您当日取号后未就诊,请及时持社会保障卡到取号窗口办理退号手续。

      北京北亚骨科医院医保办

      2019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bygk)